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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通知

关于药检委对参加主任办公会的考核办法

发布时间:2020/10/13 11:49:25  来源:  作者:

   

试行)

各位副主任:

根据国务院国资委、民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国流通行业管理政研会《章程》及管理办法,药品检查自律工作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药检委”),为能够更好完成药检委的各项工作任务,制定本实行办法:

一、关于对参加主任办公会的考核

每月召开一次的线上或线下主任办公会,对专职、兼职副主任无故不参加会的第一次点名批评;第二次不参加的书面通报批评;第三次不参加的那入年终考核扣分(如有特殊情况,并经主任批准的除外)。

二、关于对经济目标任务的考核

   (一)专职副主任开展业务部规范且不能按季度、按年度缴纳经济目标任务的,专职副主任降为兼职副主任;未能完成全年经济目标任务的调整缩减分管地区。

   (二)兼职副主任开展业务部规范且不能按季度、按年度缴纳经济目标任务的,中止领导职务;未能完成全年经济目标任务且不称职的,免去领导职务,解除聘任。

注:上述工作期间,不作为、严重失职并违背合同/协议的,视情依规报请上级党组织、理事会严肃处理。

(三)兼职副主任如能按时参加会议、规范开展业务活动、按季度或年度超额上缴经济目标任务的,可推荐增选为专职副主任,调整扩大分管地区。

本办法自2020424日生效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中国流通行业管理政研会药品检查自律工作委员会

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年   月    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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